工伤误工费营养费怎么算江苏
一、工伤误工费营养费怎么算江苏
在江苏,工伤不存在“误工费”这一说法,对应的是停工留薪期工资。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营养费:江苏省对于工伤营养费并无统一明确的法定计算标准。实践中,部分地区可能结合具体的伤残情况、治疗需要等,由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酌情判定,通常会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综合考虑工伤职工的实际康复需求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营养费数额。一般会根据当地经济水平、护理依赖程度等确定一个具体的金额,常见的可能每日几十元左右。
总体而言,工伤职工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通过合法途径主张相应权益,具体数额以最终认定和裁判结果为准。
二、工伤住院出院后误工费护理费谁付
工伤住院出院后的误工费和护理费支付责任如下:
误工费方面,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护理费则分情况而论。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总体而言,停工留薪期的误工费和护理依赖在单位负责阶段由单位支付;经鉴定后符合条件的,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工伤十级能赔多少钱误工费营养费
工伤十级的赔偿中,误工费和营养费的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误工费: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计算方式为本人原工资×停工留薪期月数。
营养费:通常情况下,工伤赔偿中并没有明确单独列出营养费这一赔偿项目。不过,如果因工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此外,工伤十级还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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