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房产拆迁怎么处理
一、遗嘱房产拆迁怎么处理
遗嘱房产遭遇拆迁时,需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是遗嘱合法有效且明确房产归属。若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已依法取得房产所有权,那么拆迁补偿利益通常归该继承人所有。拆迁部门会与继承人就拆迁补偿安置事宜进行协商,签订相关协议,继承人按协议获取补偿款、安置房屋等。
二是遗嘱虽合法有效,但房产尚未完成继承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下,继承人应先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明确产权归属后,再与拆迁部门协商拆迁补偿事宜。办理继承手续一般需提供遗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是遗嘱存在争议,比如对遗嘱真实性、有效性有异议。此时,相关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遗嘱纠纷,待遗嘱效力确定、房产归属明确后,再处理拆迁补偿问题,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法院怎么鉴定遗嘱程序
法院鉴定遗嘱程序通常包含以下方面:
一是遗嘱形式审查。自书遗嘱需看是否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打印遗嘱同样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等。
二是遗嘱人行为能力审查。判断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会综合考虑其年龄、精神状态、健康状况等因素,可能会参考相关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
三是遗嘱真实性审查。通过笔迹鉴定等技术手段确定遗嘱签名、内容是否真实,还会审查遗嘱是否存在受胁迫、欺诈等影响其真实性的情形,会询问相关证人,查看遗嘱订立时的相关情况记录等。
四是合法性审查。审查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违背公序良俗等。
三、自书遗嘱如何说明无效
自书遗嘱在以下几种情形下可被认定为无效:
一是遗嘱人立遗嘱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比如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处于神志不清、精神错乱等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真实意思的状态,所立遗嘱无效。
二是遗嘱内容并非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若遗嘱是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形下订立的,不能体现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愿,则该遗嘱无效。
三是遗嘱的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缺少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四是遗嘱处分了不属于遗嘱人合法所有的财产。例如遗嘱人将他人财产列入遗嘱进行处分,这部分内容无效。
五是遗嘱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若遗嘱内容涉及违法犯罪行为或违背社会公共道德,该遗嘱无效。
当存在上述情形时,经法定程序认定后,自书遗嘱可被宣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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