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年假怎么折算

2025-11-21 06:20:43 法律知识 0
  被辞退年假怎么折算?劳动者被辞退时年假折算方式: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按公式(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全年应休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折算,不足1整天部分不支付报酬,用人单位按职工日工资收入300%支付,含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接下来财视传媒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被辞退年假怎么折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被辞退时,年假的折算方式如下:

   首先,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其次,折算公式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例如,职工全年应休年假10天,当年在单位工作了180天,那么折算应休未休年假天数为(180÷365)×10≈4.93天,不足1整天部分不支付,即应支付4天未休年假工资报酬。

   最后,用人单位需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二、辞退年假怎么补工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计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应按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例如,劳动者月工资为3000元,日工资则为3000÷21.75(月计薪天数)≈138元。若其应休年休假5天,当年度已休2天,还剩3天未休,那么应支付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为138×3×300% = 1242元。用人单位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年假变相辞退合法吗

   年假变相辞退不合法。

   用人单位以不正当手段促使劳动者无法享受年假,进而达到辞退目的,此行为违反了多项法律法规。其一,职工依法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单位剥夺该权利损害职工权益。其二,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者遇到年假被变相剥夺及面临辞退风险时,可采取多种措施维权。比如与单位协商,要求恢复年假并正常履行劳动合同;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改正;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年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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