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不予处罚的情形

2025-11-21 12:20:12 法律知识 0
  治安案件不予处罚的情形?在法律层面上,如果触犯了治安管理法但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执法机构可以考虑采取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方式,而实际上并不予以处罚。其次是针对无法辨识或控制自身行为的精神病患者,同样也会被排除在处罚之外。接下来财视传媒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治安案件不予处罚的情形

   你知道吗?

   1.如果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那个人年龄在14岁以下,那就不用惩罚他了;

   2.要是他是个精神病患者,而且已经无法分辨是非或者控制住自己的行为,也不会受到惩罚;

   3.如果这个人是个盲人或者既聋又哑的人,即使他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也是可以免于处罚的;

   4.如果他有立功表现的话,也是可以免于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二、治安案件不处罚决定要告诉当事人吗

   确实如此,对于不予行政处罚的案件,行政执法机构必须依法出具明确的决定书并向涉案的当事人进行详尽的告知。

   根据相关规定,存在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行政执法机构可以依法对违法者不予处罚:首先是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情节较轻的行为时,因为其心智尚未成熟,不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可以视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从而免于行政处罚;其次是精神病患者在无法辨识或控制自身行为的状态下实施了违法行为,同样可以视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从而免于行政处罚;最后是违法行为本身较为轻微,且经过及时有效的纠正后,并未产生实质性的危害结果,这种情况下,行政执法机构也可以考虑不予行政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三种情形都是建立在当事人已经构成违法事实的基础之上,只不过由于当事人满足了法定的其他条件,才得以避免受到行政处罚。

   尽管行政执法机构并未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但是他们已经将当事人的行为判定为违法,当事人完全有权对这个判定提出质疑,并通过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即便当事人对行政执法机构的判定没有异议,也不能排除当事人认为处罚程序不公正的可能性。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当事人甚至可能会主张处罚程序的不当导致其精神或物质利益遭受损失。

   为了遵循正当法律程序的原则,即使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机构仍有必要制作相关的法律文书,向当事人详细说明情况。

   三、治安案件被侵害人认为处罚轻了怎么办

   对于不认同公共安全领域中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解决方法包括以下两种途径:首先,您可以选择通过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进行自我维护;

   若依然不能解决问题,则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来进一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具体操作上,行政复议其实就是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某项具体的行政行为已经侵害到自身的合法权益时,向相关的行政部门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以期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结果。

   而行政诉讼则是指,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已经侵犯到了自身的合法权益时,他们有权依据本法律法规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来寻求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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