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厂房搬迁了不想去有没有赔偿
一、如果厂房搬迁了不想去有没有赔偿
厂房搬迁员工不想去是否有赔偿,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厂房搬迁致使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搬迁距离较近,对员工正常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且劳动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员工拒绝前往新厂址工作,用人单位可按照规章制度处理,一般无需支付赔偿。
实践中要综合考量搬迁距离、交通便利程度、用人单位是否提供必要协助等因素确定。员工遇到此类问题,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工厂搬迁固定期合同员工怎么赔偿
工厂搬迁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又未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工厂应向固定期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工厂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员工与工厂就赔偿事宜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如果厂区搬迁劳务派遣工有赔偿吗
厂区搬迁劳务派遣工是否有赔偿,需分情况判断。
若厂区搬迁致使劳务派遣工的工作地点、工作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务派遣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且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未提供合理解决方案,如未提供就近的工作岗位、未给予交通补贴等,此时劳务派遣工有权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依据相关法律,劳务派遣单位应向劳务派遣工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厂区搬迁未对劳务派遣工的工作造成实质影响,如工作地点虽有变动但距离较近,不影响正常通勤,或者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采取了合理的弥补措施,保证了劳务派遣工的权益,那么劳务派遣工继续履行合同,通常没有赔偿。
总之,劳务派遣工能否获得赔偿,关键在于厂区搬迁是否对其劳动权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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