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和手写遗嘱区别

2025-11-28 22:20:29 法律知识 0
  公证遗嘱和手写遗嘱区别?公证遗嘱和手写遗嘱的区别:形式要求不同,公证需公证机构办理,手写自书即可;证明力有差异,公证遗嘱证明力较高,多份抵触时以其为准;程序复杂程度不同,公证复杂,自书简便,遗嘱人可根据情况选择。具体详细内容和财视传媒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公证遗嘱和手写遗嘱区别

   公证遗嘱和手写遗嘱主要存在以下区别:

   一是形式要求不同。公证遗嘱需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遗嘱人要亲自到公证机构,在公证员的面前书写或者口述遗嘱内容,公证员会对整个过程进行记录、审查等,最后出具公证书。而手写遗嘱即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即可。

   二是证明力有所差异。一般来说,公证遗嘱的证明力相对较高。因为公证机构会对遗嘱人的身份、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等进行严格审查,程序较为规范和严谨。在有多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的情况下,如果有公证遗嘱,通常以公证遗嘱为准。

   三是程序复杂程度不同。公证遗嘱办理程序相对复杂,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审查、出证等一系列环节,花费时间和精力较多。而自书遗嘱则相对简便,遗嘱人自行书写完成并符合法定形式即可。

   总之,两种遗嘱形式各有特点,遗嘱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进行选择。

   二、无效遗嘱属于假遗嘱吗

   无效遗嘱并不等同于假遗嘱。二者存在明显区别,具体如下:

   从概念上看,假遗嘱通常是指遗嘱内容并非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可能是被他人伪造、篡改,是通过不正当手段编造出来的虚假文件。比如,他人假冒遗嘱人的名义书写遗嘱,这种就是典型的假遗嘱。

   而无效遗嘱是虽然遗嘱是遗嘱人所立,但因不具备法定的有效要件而在法律上不产生遗嘱效力。例如,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遗嘱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都会导致遗嘱无效。

   从法律后果来看,假遗嘱涉及到伪造、篡改等欺诈行为,相关责任人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而无效遗嘱主要是遗嘱本身在法律上不发生预期的效力,遗嘱所涉及的财产等事项需按照法定继承等方式进行处理。

   总之,无效遗嘱和假遗嘱有着本质区别,不能简单地将无效遗嘱认定为假遗嘱。

   三、公证遗嘱是最终遗嘱吗

   公证遗嘱并非一定是最终遗嘱。

   过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于其他形式的遗嘱。但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遗嘱效力的规定有了变化,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

   在民法典施行后,判断遗嘱的有效性和最终效力,主要看遗嘱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多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情况下,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具体来说,一方面,若立遗嘱人在订立公证遗嘱后,又通过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等其他合法形式重新订立遗嘱,且新遗嘱内容与公证遗嘱不一致,只要新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那么新遗嘱将取代公证遗嘱的相关内容,成为具有最终效力的遗嘱。另一方面,公证遗嘱本身也需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如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具备相应资质、公证程序合法合规等,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总之,不能简单认定公证遗嘱就是最终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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