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申请劳动仲裁
一、哪些情形可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可申请劳动仲裁:
1.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比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争议。
2.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像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内容变更、合同解除等情况。
3.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例如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除名决定,劳动者的辞职行为引发的争议。
4.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比如加班时间的认定、社保缴纳等问题。
5.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像工资发放、工伤赔偿、经济补偿的数额等纠纷。
劳动者若认为自身权益在上述方面受到侵害,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哪些为劳动仲裁终局裁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一是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是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对于终局裁决,劳动者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浦口劳动仲裁去哪个部门
浦口劳动仲裁需前往浦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案件。其设立是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明确阐述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该仲裁委员会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依据,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通过专业的仲裁程序,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争议得到妥善处理,维护劳动领域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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