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和普通拍卖的区别
一、司法拍卖和普通拍卖的区别
1.程序要求异同: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实施拍卖程序之前必须先行发布公告,同时将相关事项通告所有涉事人员至现场参与;然而对于变卖程序而言,这两项方面并没有具体的要求。
2.期限设定差异:在法院执行拍卖程序过程中,无论是对物品的公告期还是实际的拍卖时间,都有明确且严格的期限规定;相比之下,变卖程序则不受时间上的限制。
3.确定标的物价值的方式各异:在法院实施拍卖程序时,需要对拍卖标的物进行详细的评估,确定其底价,随后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来最终确定拍卖标的物的价值;然而在变卖程序中,却省略了这一环节。
4.形式表现区别显著:与公开的法院拍卖程序相反,变卖程序允许采取非公开的形式,直接将拍品交付给商业部门进行收购或者委托其代为销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三条
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应当预交保证金而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
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应当在三日内退还;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应当于三日内退还竞买人。
二、流拍后再次拍卖规定是什么
依照法律规定,在初次司法拍卖呈现流拍状况之后,须于六十日内妥善安排并举行二次拍卖活动,整个流程共可重复进行三次。若经过这三轮司法拍卖仍未能成功出售拍品,则需启动变卖程序。
若在首次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方与被执行方本着不损及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自愿达成实物清偿债务的协议,经由法院核准该协议具有正式效力。
三、扰乱拍卖构成什么罪
严重扰乱拍卖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之列。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明文规定,这样的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扰乱市场秩序罪。至于具体的判罚结果,则要依据扰乱拍卖的程度、引发的实质性影响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进行判断。在大多数情况下,针对这类犯罪活动,法庭往往会做出有期徒刑的判决,同时也可能附加或者单独执行罚金的惩罚。
以上是关于司法拍卖和普通拍卖的区别的相关回答,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