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劳动合同用上保险吗
一、兼职劳动合同用上保险吗
兼职劳动合同是否上保险需分情况来看。
如果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根据法律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 - 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非全日制劳动者可个人缴纳。
要是兼职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而是一般劳务关系,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没有义务为兼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劳务关系受民法调整,双方权利义务依合同约定。若兼职人员希望有保障,可自行购买商业保险。
所以,兼职劳动合同是否上保险不能一概而论,关键看兼职的用工形式以及双方的约定。
二、没签劳动合同是不是兼职
没签劳动合同不一定是兼职。兼职通常指劳动者在本职工作之外,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的其他工作,与全职相对,二者区别不在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从法律角度,全职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可能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双方仍是全职劳动关系,劳动者权益受劳动法保护。比如,劳动者按用人单位要求,在固定工作时间、固定工作地点,遵循单位规章制度进行工作,即便没签合同,也属于全职劳动关系。
而兼职包括非全日制用工,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不签合同。兼职工作时间一般较灵活,每日工作时间、每周累计工作时间通常比全职短。
所以,判断是全职还是兼职,关键在于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受单位管理程度等因素,而非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没签合同,双方可能是应签未签的全职劳动关系,也可能是兼职关系。
三、兼职要全职的劳动合同吗
兼职通常不需要签订全职的劳动合同。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与全职用工有明显区别。
全职用工一般建立的是标准劳动关系,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有较为严格和详细的规定。而兼职即非全日制用工,依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并非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在于工作时间灵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其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并且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兼职无需签订全职的劳动合同,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口头协议或专门的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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