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一个多月未签劳动合同被辞退
一、入职一个多月未签劳动合同被辞退
入职一个多月未签劳动合同就被辞退,劳动者的权益受法律保护。
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虽入职仅一个多月,但如果自用工起满一个月时仍未签合同,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劳动者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其次,关于辞退情形。若单位是违法辞退,比如无正当理由随意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入职一个多月,经济补偿应为半个月工资,违法辞退则需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解决,要求支付相应补偿和双倍工资。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没签劳动合同工作13年被辞退怎么赔偿呢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13年被辞退,赔偿情况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
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工作13年没签合同,应视作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可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该劳动者工作13年,经济补偿为13个月工资,赔偿金则是26个月工资。
若用人单位属于合法辞退,如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无需支付赔偿。但如果是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即13个月工资。
三、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
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权益:
第一,收集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些证据是维权的基础,能确定双方存在雇佣关系。
第二,与单位协商。尝试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支付相应的工资、经济补偿等。可依据法律规定,指出单位未签订合同和辞退行为可能存在的违法之处,争取协商解决。
第三,申请劳动仲裁。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单位属违法辞退,还需支付赔偿金。
第四,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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