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父母过世留下房产怎么继承
一、农村父母过世留下房产怎么继承
农村父母过世留下房产,继承方式如下:
1. 确定是否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若父母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应按其内容分配房产。比如遗嘱指定房产由某个子女继承,就遵循遗嘱。
2. 法定继承: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 办理房产过户:继承人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登记。
4. 注意事项:农村房产通常建在宅基地上,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但地上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可继承,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宅基地。若继承人户口已迁出农村,不影响房屋继承,但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
二、农村老人留下来房子怎么来继承
农村老人留下的房子继承,需区分有遗嘱和无遗嘱两种情况。
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内容执行。若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那么这些继承人依据遗嘱获得房屋继承权;若遗嘱将房屋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受赠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接受表示,随后可按遗嘱继承。
无遗嘱时,遵循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需要注意,农村房屋一般建在宅基地上,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可继承。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宅基地。若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按规定进行确权登记;若不是,也可基于房屋所有权继续使用宅基地,不过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一般不能继承,但存在特殊情况。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村民享有的是使用权。对于宅基地使用权,其不能单独继承。因为宅基地的获得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具有福利性质和人身依附性。不过,宅基地上若有房屋,根据“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房屋从而取得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直至房屋灭失。
对于家庭承包方式的耕地、草地等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当户内成员全部去世,承包合同终止,土地由发包方收回,不发生继承。但如果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依法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比较特殊,承包人死亡后,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这是为了鼓励林业发展,保障林业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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