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生效要件有哪些
一、代书遗嘱生效要件有哪些
代书遗嘱的生效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他人代书。代书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
二是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需符合法定条件,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是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在遗嘱上签名。遗嘱人若因特殊情况不能书写自己名字,可用捺印等其他方式代替,但需有相关证明确保为其真实意思表示。
四是注明年、月、日。准确的日期有助于确定遗嘱的形成时间,判断遗嘱的效力顺序等。
此外,代书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形。只有同时满足上述要件,代书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在遗嘱人去世后,可按照遗嘱内容对其遗产进行分配。
二、自书遗嘱有年龄限制吗
自书遗嘱没有严格的年龄限制,但立遗嘱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从法律角度来看,一般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包括订立自书遗嘱。然而,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类未成年人也能够订立自书遗嘱。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所以通常不能独立订立自书遗嘱。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自然也不能订立有效的自书遗嘱。
总之,判断能否订立自书遗嘱的关键在于立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非单纯的年龄因素。
三、房产遗嘱怎样公证及收费
房产遗嘱公证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是准备材料。遗嘱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房产证等能证明房产归属的材料,以及草拟好的遗嘱文本等。
二是提出申请。遗嘱人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若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也可申请公证人员上门办理。
三是公证审查。公证人员会对遗嘱人的身份、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四是出具公证书。经审查合格后,公证处会依法出具公证书。
关于收费,不同地区、不同公证处的收费标准可能存在差异。一般而言,房产遗嘱公证收费会按照房产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比如可能在房产价值的1%左右,但有些地方可能会有具体的阶梯式收费标准,即根据房产价值的不同区间,按不同比例收费。此外,也可能会有一些固定的基础收费金额。具体收费情况,遗嘱人可在申请公证前向当地公证处详细咨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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