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什么保险
一、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什么保险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具体包含以下五类:
1. 养老保险:为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2. 医疗保险:当劳动者患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
3. 失业保险: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再就业。
4. 工伤保险: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
5. 生育保险: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
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若不依法参保,用人单位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也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社保权益。
二、用人单位需要跟员工签什么合同
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要求。
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必备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还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等法定情形时,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其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较为常见,它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与员工签订,能保障双方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
三、用人单位不和员工签合同违法吗
用人单位不和员工签合同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签订合同不仅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也使用人单位面临法律风险。对员工而言,未签合同会使其在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益缺乏书面保障;对用人单位来说,除需支付双倍工资外,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可能面临更高的经济补偿成本,还可能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因此,用人单位应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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