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贷还清后房屋怎么分割
一、夫妻离婚房贷还清后房屋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且房贷还清后,房屋分割方式需根据不同情况确定。
若房屋为一方婚前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该房屋一般归产权登记一方,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房屋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一致的,按约定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可能会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由获得房屋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若房屋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屋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离婚后发现妻子出轨是否可以要回财产
离婚后发现妻子出轨,是否能要回财产需分情况判断。
若在离婚时已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通常难以要回已分割的财产。因为法律上,出轨并非必然导致重新分割财产的法定事由。
不过,若有证据证明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妻子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审理时,对于有上述过错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另外,虽然出轨本身一般不影响财产分割,但如果出轨行为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后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总之,仅以发现妻子出轨为由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若存在隐藏、转移等财产侵害行为,则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三、十年未在一起生活的夫妻算离婚吗
夫妻十年未在一起生活不算离婚。在我国,离婚需经过法定程序,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
离婚有两种法定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才解除。
二是诉讼离婚,若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法院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但也需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婚姻关系才会终止。
所以,仅夫妻十年未一起生活,未通过上述法定程序办理离婚,婚姻关系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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