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一、劳动仲裁委员会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劳动仲裁中,常见证据如下:
一、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及双方权利义务。
二、工资支付凭证,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明劳动报酬发放情况。
三、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可佐证工作情况与工作时长。
四、社保缴纳记录,体现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情况。
五、离职证明,证明离职时间、原因等。
六、加班相关证据,如加班申请单、加班排班表、加班时的工作记录等,用以主张加班费。
七、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等,用于涉及工伤的劳动仲裁案件。
八、培训协议、服务期约定等,若有相关纠纷可作为证据。
九、规章制度文本及劳动者知晓该制度的证据,如培训记录、签收单等,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可能用到。
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沟通记录等,证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相关情况。
证据需真实、合法且与劳动争议事项相关,要注意收集、保存,以便在劳动仲裁中有力支持自身主张。
二、劳动仲裁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咋办
若劳动仲裁中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可从以下方面应对。首先,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像工资条、银行流水等;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也可作为辅助证据。其次,梳理工作过程中的相关资料,比如与工作任务相关的文件、邮件等,看是否能体现与单位的关联。再者,若有劳动监察部门此前的调查记录,也有助于证明劳动关系。在仲裁过程中,清晰阐述入职、工作内容、工资发放等实际情况,对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的不合理理由进行有力反驳。通过这些证据及合理阐述,增强自身主张的可信度,争取让仲裁机构认定劳动关系的存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需要付费么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通常无需付费。根据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这一规定旨在减轻劳动者的维权成本,使劳动者能更便捷地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在申请时,需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如仲裁申请书、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等。劳动仲裁委员会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将予以受理,并依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决。所以,劳动者不用担心仲裁费用问题,应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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