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三年劳动合同第三年辞职有补偿吗

2025-12-23 10:00:20 法律知识 0
  签了三年劳动合同第三年辞职有补偿吗?签三年劳动合同,第三年辞职有无补偿分情况。劳动者主动辞职,通常无补偿,按规定提前通知即可;若用人单位有过错,如未提供劳动条件、欠薪等,劳动者解约可获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接下来财视传媒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签了三年劳动合同第三年辞职有补偿吗

   签了三年劳动合同,第三年辞职是否有补偿需分情况判断:

   - 若劳动者主动辞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属于劳动者主动离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

   - 若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对照自身情况,判断是否符合获得补偿的条件。

   二、签了三年劳动合同一年被辞退怎么赔偿

   签了三年劳动合同,工作一年被辞退,赔偿情况需分多种情形:

   1. 用人单位合法辞退: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

   2. 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因此工作一年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3. 用人单位违法辞退:若用人单位辞退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员工入职31天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一个月”从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

   该员工入职31天,已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计算方式通常是,从入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双倍工资。也就是说,该员工能获得额外一倍工资的天数为1天(即入职第31天)。

   举例说明,如果员工月薪是6000元,平均日工资约为275.86元(6000÷21.75,21.75为月计薪天数),那么用人单位除正常支付该月工资6000元外,还需额外支付第31天的工资275.86元。

   员工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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