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3天员工自己走了不发工资合法吗

2025-12-25 07:20:46 法律知识 0
  试用期3天员工自己走了不发工资合法吗?试用期3天员工自己离职,用人单位不发工资不合法。劳动法规定工资应按月支付、不得克扣拖欠,试用期工资也有标准。员工工作就有权获报酬,单位应按约定付3天工资,拒付员工可协商、投诉或仲裁维权。接下来财视传媒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试用期3天员工自己走了不发工资合法吗

   试用期3天员工自己离职,用人单位不发工资不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也明确,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只要提供了劳动,无论工作时长,都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在试用期内,员工工作3天离职,这3天的工作属于正常劳动付出,用人单位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根据员工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试用期工资,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签三年试用期三个月我没过试用期辞职多久

   依据法律规定,签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是合法的。若处于试用期内辞职,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这一规定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其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同时也给予用人单位一定时间做好工作交接和人员安排。劳动者可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通知用人单位,但为避免后续纠纷,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如提交辞职报告,并保留相关证据。

   自通知用人单位之日起计算,满三日之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即解除。之后,劳动者可按照公司的离职流程办理工作交接、工资结算等手续。

   三、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可延长试用期吗

   试用期3个月后发现不合格,一般不可以延长试用期。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期限,该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反复以各种理由延长试用期,损害劳动者的权益。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约定了3个月试用期,即便在试用期满时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不能通过延长试用期的方式继续考察。此时,若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表现良好,符合岗位要求,用人单位则应按照约定为其办理转正手续。

   不过,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最初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较长,根据法律规定对应可约定的试用期长于3个月,且之前未充分约定试用期,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试用期进行合理变更,但这种情况相对少见且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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